自然資源部印發通知進一步做好地籍調查工作 二維碼
發表時間:2023-10-26 07:57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 10月24日,自然資源部召開媒體座談會。記者獲悉,日前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地籍調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認識新時代地籍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規范地籍調查,加強地籍管理,不斷提高地籍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助力自然資源事業高質量發展(政策解讀詳見今日2版)。 《通知》提出,新時代的地籍,以權利歸屬為核心,準確記載自然資源和不動產權屬、位置、界址、面積等信息,構成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兩統一”核心職責的產權底板,為審批、供應等自然資源相關管理環節提供基礎支撐,為明晰產權、定分止爭、維護資源資產權益提供根本保障,為不動產安全交易和有序流轉、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夯實產權基石。 《通知》要求,健全地籍調查工作機制。涉及不動產權利設立或自然資源首次登記的,應當開展地籍調查,已有調查成果符合要求的除外。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地籍調查服務確權登記和自然資源管理的工作機制。建設項目用地用海用島報批、土地供應、竣工驗收等階段,要規范開展地籍調查,有效支撐確權登記和相關管理工作。按照“誰需要、誰組織”原則,確定地籍調查實施主體。因供地等履職需要開展的地籍調查、地籍總調查和自然資源地籍調查,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 《通知》強調,要規范開展地籍調查,嚴格審核調查成果。要規范單元設定和代碼編制,依據規劃、審批等材料,設定不動產單元或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編制單元代碼,并一直沿用。單元一經設定,不得隨意分割、合并或調整邊界。要按照《地籍調查規程》(GB/T42547-2023)等要求,規范開展地籍調查,確保權屬清楚、界址清晰、面積準確。應以權屬調查確定的界址點、界址線為依據開展地籍測繪。土地權屬來源不明確或實地界址不清晰的,應嚴格履行四鄰指界程序。要加強日常監管,不得指定或變相指定調查機構,不得違規收取配圖費、落宗費等額外費用。要規范地籍調查成果,嚴格成果質量審核,確保成果質量。 《通知》明確,要加快建設地籍數據庫,強化地籍數據應用與更新。明確地籍數據庫是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可根據實際選擇建設模式。要持續提升地籍數據完整性和覆蓋度,力爭用3~5年時間建成較為完整的地籍數據庫,逐步形成全域覆蓋、要素齊全的地籍圖。要將地籍數據充分應用于規劃編制、審批、供地、登記、權益管理等自然資源管理工作。要堅持“建用結合、以用促建”,建立健全“日常+定期”更新機制,保持地籍數據現勢性、準確性和權威性。(黃俊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