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最嚴密法治守護綠水青山 二維碼
發表時間:2023-08-16 09:02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 習近平總書記在不久前召開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指出,要始終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要強化法治保障,統籌推進生態環境、資源能源等領域相關法律制修訂?,F場聆聽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更加深刻地感受到總書記高度重視法治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體會到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內在聯系和相互促進。 嚴密法治觀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內容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高度出發,深刻把握生態文明建設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的重要地位和戰略意義,大力推動生態文明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創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實踐創新和理論創新在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集中體現,是新時代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內涵豐富、博大精深,集中體現為“十個堅持”:堅持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領導,堅持生態興則文明興,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堅持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堅持綠色發展是發展觀的深刻革命,堅持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堅持把建設美麗中國轉化為全體人民自覺行動,堅持共謀全球生態文明建設之路。 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嚴密法治觀,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大多同體制不健全、制度不嚴格、法治不嚴密、執行不到位、懲處不得力有關;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要完善法律體系,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美麗中國建設進入法治化軌道;要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考核問責;對那些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必須追究其責任,而且應該終身追責。 嚴密法治觀體現了法治建設與生態文明建設的統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與生態文明建設在“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中均有著特殊地位和作用。法治建設滲透于、貫穿在生態文明建設之中,兩者相輔相成、不容分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需要良法規范引領,綠水青山需要嚴密法治保護,綠色發展需要嚴格制度保障,探索大國環境治理新路更需要法治頂層設計。法治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助推器。踐行嚴密法治觀,就是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法治軌道,加強生態立法,不斷完善生態文明相關的法律制度,保證生態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對破壞生態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懲,提高政府和社會的生態法律意識,引導和督促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治理。法治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可靠保障,要用最嚴密的法治來約束行為主體的行為,明確政府、社會組織和個人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法律責任,創造有法可依、執法有據、公正司法、人人守法的法治環境,為經濟發展模式、生活方式的轉換提供法治保障。 新時代我國生態文明法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我國資源環境法律體系不斷完善,為實現生態環境保護“良法善治”奠定了堅實基礎。 生態文明“入憲” 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將“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寫入序言。與此對應,憲法修正案對國務院的職權進行了修改,明確了國務院“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職權。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吧鷳B文明”入憲,為美麗中國建設奠定了憲法基礎。 綠色《民法典》 2020年通過的《民法典》,以其完整的“綠色規則體系”開創了世界綠色民法典之先河?!睹穹ǖ洹返诰艞l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蓖瑫r,《民法典》在物權編、合同編以及侵權責任編還有十多個條款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利用。作為市場經濟的重要法律基石,《民法典》綠色原則的確立,對宣示綠色發展理念、確立生態安全價值具有重要意義。 刑法修正案 2020年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適應打擊生態環境領域違法犯罪的需要,首次將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機構“弄虛作假”納入刑法定罪量刑,同時對刑法原有的“污染環境罪”的適用情形提高了處罰檔次。此外,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情況,修正案補充了在自然保護區非法建設、非法引入外來物種兩類新的犯罪。新修正的《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還明確規定了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1+N+4”資源環境法律制度體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圍繞深化生態文明建設,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斷加大資源環境法律制修訂力度,初步形成了“1+N+4”資源環境法律制度體系。 ◆“1”就是《環境保護法》。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1989年制定的《環境保護法》進行全面修訂,明確了其在資源環境法律體系中的基礎性地位。 ◆“N”是指多部資源環境單行法,包括新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生物安全法》《濕地保護法》等,新修訂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法》《噪聲污染防治法》等。 ◆“4”是指《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四部特殊區域保護立法。 通過不懈努力,“1+N+4”資源環境法律制度體系的形成,初步實現了立法價值取向從“工業三廢控制”到生態文明建設的轉變、立法調整范圍從“污染防治”到“生態安全”的轉變、立法調整對象從“城市企業”到經濟社會可持續的轉變,有力推動了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建設。 更大力度謀劃和推進生態文明法治建設 回顧新時代十年,我國資源環境法治體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特別是資源環境法律體系的基本形成具有標志性意義。同時,也必須看到,面對“生態環境保護任務依然艱巨”的嚴峻挑戰,“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新要求,完善資源環境立法體系任重道遠。雖然中國已經有了30多部規范資源環境的法律,但是長期以來環境立法與資源立法分屬不同法律部門的立法模式,導致法律不好用、不管用、不能用的情況并存,加上立法時間跨度大、修訂次數多,呈現出較為嚴重的“碎片化”現象,迫切需要提高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和時效性。立足新時代新要求,立法工作應從提升法律實施效能入手,推動從數量型立法向質量型立法轉變,在提高立法的整體水平上發力,更加注重法律對社會利益分配、社會關系調整和社會矛盾處理的深度與廣度,推動立法模式從“成熟一個制定一個”向系統規劃、統籌推進、協同共進轉變。 加快完善自然資源法律制度體系 自然資源法律制度體系是國家生態文明法律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今年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要強化法治保障,統籌推進資源能源等領域相關法律制修訂,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制度體系,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貫徹落實總書記的要求,就要以更大力度推進自然資源法律制度體系建設: 加快推進《礦產資源法》修訂工作 強化礦產資源安全保障 要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2023年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安排,配合司法部抓緊完善《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深入研究法律修改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最大程度地凝聚共識,推動《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盡快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著力推進《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法》起草工作 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 要在總結自然資源部履行“兩統一”核心職責實踐經驗和改革成效的基礎上,探索實現國土空間治理對象由單一資源向“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體治理的轉變,推進國土空間全域、全要素、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統一管控,將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國土空間規劃、國土空間保護和國土空間開發利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等基本制度上升為法律制度,實現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的法律創新。 加快《國家公園法》起草 落實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要配合司法部,抓緊推進《國家公園法》起草工作,把自然保護地中生態價值最高、保護強度最大、利益關系最復雜的國家公園管理納入法治化軌道,發揮好國家公園對自然保護地體系整體改革的引領作用。 推進《耕地保護法》出臺 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根據中央財經委第二次會議精神,配合司法部抓緊完善《耕地保護法(草案)》,壓實耕地保護責任,全力提升耕地質量,改革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將各類對耕地的占用統一納入占補平衡管理,建立“以補定占”新機制,健全補充耕地驗收制度,建立種糧農民受益保障機制,調動農民和地方政府保護耕地的積極性。 不斷提升自然資源依法行政能力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創新執法理念,變被動回應型執法為主動回應型執法,加大執法監管力度。針對重點執法領域,要建立健全風險評估與風險預警,強化日常監管巡視,積極回應公眾訴求。要細化自然資源執法措施、程序和責任方式,及時查處和整改違法行為。要建立健全考核評價與信息公開制度,提升監督管理效能。要強化行政處罰力度,依法及時查處各類自然資源違法行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內容采取強制措施,但不能以行政處罰替代刑事處罰。要建立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的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強化對破壞自然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偵辦,加大對破壞自然資源案件的起訴力度,加強檢察機關提起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工作。要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完善自然資源執法程序、執法效能等配套制度建設,全面落實自然資源執法責任制,提升執法水平,提高執法質量。 以“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行政復議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價值追求,切實做好自然資源行政復議工作。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國家生態文明建設,涉及國家糧食安全和資源能源安全,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最重要、最有價值的財產權利。近年來,自然資源領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案件數量持續高發多發,其中很多案件都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內礦業權退出問題。在辦理這類案件時,我們要盡可能平衡好生態環境保護與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護之間的關系,認真審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的時間節點、范圍和礦業權取得的時間、范圍等,力爭使行政復議成為化解自然資源領域行政爭議的主渠道。同時,要強化源頭治理,堅持刀刃向內、舉一反三,對辦理行政復議案件中發現的自然資源管理突出問題,要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解決,確保從源頭上化解自然資源行政爭議。 堅持全民守法,鼓勵多元參與 要將生態文明法治理念、法治規范納入國民教育及全民普法內容,推動生態文明進學校、進課堂。要大力推行“誰執法誰普法”工作,切實改進普法方式,提升社會公眾的生態文明法治素養,自覺履行資源環境保護義務。要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生態文化與生態智慧,培育“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理念,提升全民生態素養,引導社會公眾樹立低碳、環保的生活態度與綠色消費觀念,主動參與資源環境保護實踐,促進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文化與社會風尚。要依靠人民群眾,完善公眾參與制度。我國2014年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明確規定: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也是公眾參與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2017年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明確了檢察機關作為公共利益代表者提起環境行政及民事公益訴訟的起訴資格。近年來,由社會組織和檢察機關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為救濟環境損害、維護公眾環境權益、保護公共環境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與習近平法治思想立意高遠、內涵豐富、博大精深、系統完備,是美麗中國建設的強大思想武器。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最新講話精神,正確處理好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的關系、重點攻堅和協同治理的關系、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的關系、外部約束和內生動力的關系、“雙碳”承諾和自主行動的關系,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 ?。ㄗ髡呦底匀毁Y源部法規司司長 魏莉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