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印發《實物地質資料管理辦法》 二維碼
發表時間:2024-10-24 09:01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 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實物地質資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加強實物地質資料管理,提升實物地質資料服務水平。 實物地質資料是極其重要的科技資源。礦產資源法明確規定,礦產資源勘查產生的巖礦心、測試樣品和其他實物標本資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護和保存。新時期,為進一步規范指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實物地質資料館藏機構、受托單位和匯交人開展相關工作,更好支撐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服務地球系統科學研究,自然資源部印發了《辦法》。 《辦法》繼續沿用實物地質資料分類篩選、分級保管的管理機制。實物地質資料根據內容的重要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分為Ⅰ、Ⅱ、Ⅲ類。其中,Ⅰ、Ⅱ類分別由匯交人向自然資源部和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匯交,由自然資源實物地質資料中心和省級實物地質資料館藏機構負責保管和提供服務利用;Ⅲ類由匯交人自愿保管。 《辦法》調整優化了分類篩選工作流程。新的篩選流程為自然資源實物地質資料中心商省級實物地質資料館藏機構篩選確定Ⅰ類實物地質資料目錄清單;省級實物地質資料館藏機構在此基礎上篩選確定Ⅱ類實物地質資料目錄清單。優化后的篩選流程可有效避免以往存在的重復篩選等情況,提高工作效率。 《辦法》重點強化了巖心數字化、服務信息化等新技術的應用。要求館藏機構和受托單位在入庫前完成新采集實物地質資料的數字化,并加快推進館藏已有實物地質資料數字化。同時,對實物地質資料的數據庫建設和數據的查詢、瀏覽、下載服務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辦法》對資料服務提出了新要求。要求館藏機構和受托單位開展實物地質資料集成研究,加強服務產品開發力度,提升共享應用水平;同時加強實物地質資料取樣和測試分析數據管理,做好剩余樣品及完整的測試分析數據的返回工作。 此外,《辦法》增加了已在應用、較為成熟的技術性附件,包括《巖心野外現場管理工作指南》《實物地質資料接收驗收要求》和《委托保管實物地質資料匯交目錄清單》等,進一步增強了可操作性,后續還將陸續形成行業標準。(高鵬鑫) 上一篇六尺巷中家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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